无证驾车忙奔丧 肇事伤人被拘留
“我不常骑摩托车,没证遇交警查时就躲,现在出事了赔钱还要进班房! ”在东至交警三中队讯问室,安庆籍驾驶人吴某在肇事后追悔莫及。
日前,吴某接到居住在东至县大渡口镇裕丰村的岳母去世消息后,匆忙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乘其妻由安庆到大渡口奔丧,行至318国道新河口路段时,遇迎面行走的65岁行人杨某时,未采取避让措施将杨某撞倒致重伤。经东至交警三中队民警对本起事故调查取证,吴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技术生疏且无视行人安全,应予严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对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行政罚款300元。本着人性化执法原则,在吴某协助办完其岳母丧事后,于近日送至池州市行政拘留所执行。 ·王金友徐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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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