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违规操作 良田“租”成废地事发东至县大渡口镇
[摘要]事发东至县大渡口镇
修建安景 (安庆市至江西景德镇市)高速公路,投资方租用东至县大渡口镇安全村78亩耕地,当时对方承诺工程完工后将土地恢复原状,可复垦后的耕地却无法耕种。更让村民不能理解的是,如此复垦质量,竟然“一路绿灯”通过了镇、村干部的验收。
安全村村民告诉记者,安景高速公路经过他们村,公路于2006年动工兴建。 2007年,投资方租用他们村78亩耕地作为拌料场的临时用地,这78亩土地是33户农民家的承包地,土地肥沃,以前每年种一季棉花一季油菜,产量高。当时,村民担心土地被施工方破坏,以后无法耕种,都不同意出租,可是施工方晚上趁村民睡觉时,动用推土机强铲了快要成熟的油菜。当晚,有村民被惊醒,试图上前阻拦,但对方人很多,扬言谁阻拦就打死谁,就这样,土地被强行出租。租期自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每年租金、青苗费计2500元。
为了让村民放心,村委会和农户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投资方将土地复垦到原状,不影响农民耕种,如果复垦不到位,镇、村将责令重新复垦。
村民说,高速公路竣工后,投资方将复垦工程发包给当地一私人老板,这个老板复垦就是“糊”,没把混凝土块、石块运走,只是在耕地上挖了无数个坑,将凝土块、大石块埋到地里,小石块还留在土地表层,地面也没整平,一到下大雨,到处积水,有的地方深达半米。更令村民恼怒的是,复垦不到位,村民组长、村支书、分管此项工作的副镇长竟然在“复垦合格”的材料上签字,让私人老板顺利地从投资方处领取了复垦费。村民无法耕种,找村、镇,没人管,到县里、省里上访,上级政府要求镇里解决此事,每次镇里都嘴里答应重新复垦,实际上就是拖着不干。
村民高根莲说,他们村人多地少,人均不到1亩耕地,他家4口人,只有3.6亩土地,全部被租用,至今不能耕种,他们一家人非常着急。“我们地少,那年推土机推我们家油菜,好多农民都哭了。 ”
按有关规定,土地复垦后,要经过县国土局验收合格后才能交还给农民使用。那么,当地国土局是何说法呢?东至县国土局原土地复垦中心主任、现耕保股股长解释,按规定,修建高速公路占用临时用地,占地企业需向他们国土局申请用地,同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土地复垦后,他们要到现场验收,而这家企业使用临时用地,并没有向他们申请,他们也不知道企业这一违法用地行为,更不可能去验收。
投资方用地,当地国土部门竟然不知情,可镇、村干部却积极配合投资方违法用地。村民说,原本投资方准备租用他们邻镇的一块荒地作为拌料场,镇里某领导为了方便出售修路材料给投资方,就把拌料场“请”到了他们村。既然强行租地已形成事实,那么复垦要到位啊,可村民组长、村支书、分管此项工作的副镇长等人怎么就这么不负责、随便签字呢?
为此,记者联系了分管此项工作的朱成隆副镇长,他的解释是,土地要想复耕到以前的状况,很难。不过,当时复垦后已达到耕作程度,农民可以耕种,因此,他才签了字。朱副镇长说复垦后可以耕作,这一说法遭到了当地村民的强烈反对。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该镇党委书记许晓峰,许书记说,当年私人老板复垦不到位,是因为镇政府没有监督好,村民反映后,他们多次找私人老板、投资方,可是对方一直不管。现在,镇里正在组织人员在耕地表层加二三十厘米厚的土。今后,农民就可以正常耕种了。
许书记的这一说法还是受到了当地村民的反驳,他们说,增加的土层厚度实际只有十多厘米。加上这样一层土,还是不能正常耕种。因为,埋在耕地里的混凝土块、大石头没有运走,一遇到下雨,雨水无法渗到地下,地面多处会形成积水,庄稼活不了。遇到干旱,地下没有湿土,庄稼会很快旱死。再说耕地表层还有很多小石块也没有运走。
交通工程临时用地,镇村干部瞒着国土部门违规操作,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今天的恶果。无法耕种的土地竟然还通过了无权验收的镇、村干部的 “验收”,这样的镇、村干部心里还想着农民的利益吗?镇村干部如此“积极作为”的背后,还存在着哪些问题?
村民呼吁,再次复垦土地,千万别再治标不治本了!
本报记者 王明存实习生 陈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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