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 男子被行政拘留五日
捡到他人身份证直接占为己有,然后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但因长相与身份证上的照片不相符,结果在马鞍山高铁东站被警方拘留。
日前,马鞍山东站派出所民警在进站口执勤时,发现检票员与一男子发生争执,于是便上前查看。身份证上显示,该男子孙某某,1989年出生,安徽省涡阳县人,可面前的男子长相与身份证上的照片明显不符。该男子看上去有四十出头,虽然自称是涡阳人,可却有着非常明显的南方口音。民警怀疑该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便将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之后,民警在该男子行李中找到其本人的身份证,显示其姓李,云南玉溪市人,李某某这才交代,孙某某身份证是其两年前在南京坐长途大巴时捡到的,已经购买了几次火车票。
通过查询购票乘车记录,并联系身份证失主孙某某,民警确认李某某冒用孙某某身份证购票乘车五次。面对违法事实,李某某后悔不已,称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用别人身份证买票坐车是违法行为。后李某某被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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