蟊贼夜间行窃施罪行青年手机拍摄巧留证
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农民闫某某曾因在铁路上盗窃被判过刑,可释放出来没几年,又贼性不改,继续在火车上实施盗窃,不料这次的行窃过程被一年轻人用手机完整录下。近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发生在旅客列车上的扒窃案件,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1月18日凌晨3时许,闫某某从铁路滁州北站登上上海开往阜阳的K8482次旅客列车伺机行窃。当列车运行在滁州北至蚌埠区间时,闫某某在6号硬座车厢趁31号座位旅客王某躺在座位熟睡之际,从王某上衣左侧内口袋中窃取黑色钱包一只,内有人民币2700元。取得钱款后,闫某某将钱包扔到男子座位底下。因是夜间行车,旅客大都困顿劳乏,处于睡梦之中,但这一切却被坐在同车厢从江苏泰州考察生意准备返回涡阳县老家的青年小苏发现。小苏见闫某某行窃,就不动声色,悄悄用手机录下了其行窃的整个过程。列车停靠涡阳站,小苏下车后便向火车站派出所报案,铁路民警根据小苏提供的手机视频,锁定犯罪嫌疑人是曾因盗窃被判过刑的闫某某,遂于同年2月20日在水家湖火车站将闫某某抓获。
孔子曾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民族正气,也是激励人们匡扶正义的精神支柱。小苏的行为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弘扬了正气,时代呼唤正义,社会需要这样的公民。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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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涡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