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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司法行政: 在攻坚克难中追赶超越

滨州日报 2016-02-16 14:14 大字

▲2013年,滨州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了领导干部网络普法考试制度。?2015年9月,滨州市法治文化公园建成开园。2015年7月10日,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启动大会在滨州召开。2014年5月,滨州市7个县区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惠民县在全省率先建起县级司法行政“四个中心”。本报通讯员 吴焕梅 聂民杰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强基固本、创新创优、提质提效,单项工作争一流,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努力为平安滨州法治滨州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法治滨州建设取得新突破

全面开展法治滨州建设。以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和法治滨州建设为总抓手,启动了以法治县区、法治乡镇、法治村居、法治社区、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医院八大创建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滨州创建活动,并于2015年7月份,对全市首批808个法治创建先进单位进行命名表彰,全市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全市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58个,博兴县等3个县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着力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13年在全省率先推行了领导干部集中网络普法考试,此经验做法得到了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已在全省逐步推开。2015年滨州市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县区和市直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范围。着力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三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并在全市启动了“全国零犯罪学校”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活动。2014年6月,滨州市在全国56个参评地市中,以综合评分第一的成绩被被中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荣誉称号。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表彰大会上,滨州市委作了典型发言。2015年7月,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现场会在滨州市启动。

强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14年,滨州市全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截至目前,投资300万元的滨州市法治文化公园建成开园,7个县区和3个开发区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50%的镇(街道办)、80%的村居(社区)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一条街。2015年11月份,在全省法治文化推进会上,滨州市作为三个市之一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和法律援助便民利民工程,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实现新作为

在全省首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自2013年以来,在不断扩大农村法律顾问覆盖面的基础上,滨州市将工作重点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进。在门户网站开通滨州市法律顾问查询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快速法律服务。加强法律顾问专业团队建设,市县两级政府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整合资源,组建起了滨州市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服务团、银行金融保险法律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等20余家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打造了具有滨州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积极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推动开展了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和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制度,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信访法律服务团,坚持坐班接访,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便民利民工程。为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的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全市实施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民生工程。三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0余件,使16830余名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为困难群体筑牢坚实的法律“保护网”。2015年,与市财政局联合修定《滨州市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提高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积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健全服务组织网络,在市看守所和军分区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全市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16个,初步形成了法律援助工作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监管。目前,市司法局管理着46家律师事务所、5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公证处、8家司法鉴定所,法律服务人员956人。为促使全市法律服务队伍依法、诚信执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狠抓法律服务机构、队伍、业务规范,在律师队伍中大力开展全面依法治国专题教育活动,在公证队伍中开展公证质量事故“零容忍”活动,在司法鉴定队伍中开展“司法鉴定质量提高年”等活动,定期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全市法律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和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5年,扎实开展了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圆满完成85名人民监督员选任及培训工作。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又上新台阶

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以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为重点,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目前市有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县(区)有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乡镇(街道办)有人民调解中心、村(居、社区)有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四级调解网络基本形成。为进一步解决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弱化、虚化问题,结合村“两委”换届,积极调整充实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并对新任人民调解员进行了统一轮训。司法行政基层一线涌现出了大批优秀人民人民调解员,滨城区滨北司法所所长卜祥海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作为山东获奖惟一代表在人民大会堂领奖,归来后受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亲自接见;无棣县埕口司法所所长蔡建召被评为“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参加全省先进事迹巡回演讲。之后,被评为“山东好人之星”,并荣登“中国好人”榜。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建立起医患纠纷、建筑建设、金融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28个。三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6万余件,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

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有效管理好此类特殊群体,《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以来,以推进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社会帮扶“四大体系”建设为切入点,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矫正执法,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4年5月,全市7个县区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滨州市成为全省第一个由市编办批复统一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市。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深入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零脱管”和“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出台了《滨州市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办法》《滨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文件,构建了覆盖社区矫正各环节的制度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利用手机定位系统、电子识别仪等现代信息技术,构筑起了全天候、全覆盖的“电子围墙”。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教育和劳动综合基地建设,阳信、无棣等5个县区建起了集教育、劳动、培训为一体的法治教育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对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提请收监执行,全市累计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57人,占全省收监执行人数的17%。

深入推进司法所建设和县级“四个中心”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新加强

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对全市91个司法所进行收编管理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过两年多的不断努力,全市各基层司法所从办公场所到人员素质、工作效能都有了大幅提升,全市9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石进一步稳固。

强力推进县级司法行政“四个中心”建设。为构建新型基层司法行政服务体系,全面启动了县级司法行政“四个中心”(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教育中心)建设。惠民县在全省率先建成了高标准、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的“四个中心”。2013年12月,全省县(市、区)司法局“四个中心”建设(北片)现场观摩会在惠民召开,推广滨州市和惠民县“四个中心”建设经验。时任副省长邓向阳,省政协副主席栗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等领导先后到惠民县“四中心”视察,并对滨州市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截至目前,全市7个县区已全部建立县级“四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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