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购买理财产品 5年后想提现被告知违约 理财产品原来是份意外保险 事发惠民某保险公司 目前保险已被终止
□晚报记者 张宝凯
晚报15505430155热线讯 4月15日,惠民的刘女士反映,2010年她在某保险公司人员哄骗下投了一份保险,“说好的交钱交足5年就可以提钱了,但提钱时却被告知提不了,还要再等5年才能提。如果现在提出,将承担违约责任,不但利息一分没有,就连本钱都保不住。”
>>交足5年后提现遇到麻烦
2010年4月份,刘女士到惠民县清河镇某银行网点存款,某保险公司人员趁机向刘女士推介起了一项理财产品。
“当时那个工作人员说,一年交3000元,交足5年就能提钱了,利息比银行要高,而且还能获赠一份意外险。”刘女士说,当时她不知道保险具体保什么内容,只记住了连交5年后就能取到更多的钱,比银行存款利息要多。想到能取到更多的钱,刘女士当场办理了该理财业务。
此后,刘女士每年的4月份,都会到该银行网点向该理财账户存入3000元。今年4月13日,刘女士满心希望地来到该网点准备提钱,却被告知“还不到期,若现在提,将承担违约责任,别说利息了,就连本钱15000元都保不住。”刘女士说,银行工作人员经与保险公司联系后告诉她,“现在提现只能拿到13000多元。”
当时说好的交足5年就可以,怎么现在提现提不了呢?该银行工作人员向刘女士解释说,他们只是传话,具体情况要咨询投保的保险公司。
>>家属分析理财产品应为一份保险
4月15日,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该理财的存折账户。该存折打印记录显示,自2010年一直到2014年,这5年间每年的4月8日,刘女士都会将3000元存入该账户。
在保单中,记者注意到,这份保险名为“红福多”,保险期间为“2014年4月9日零时起至2023年4月8日24时止”,交费年限为“5”。
至于为何保险期间是到2023年,刘女士表示不清楚。刘女士的儿子分析,所谓的理财产品就是一份保险,只不过保险公司人员说得好听。“我不认字,他们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最后一个按手印也是他们指引着我按的,可没想到原来竟是一份保险。”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终止保险提出保费
4月15日,记者与刘女士一同来到了某保险公司惠民支公司。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刘女士投的是一份意外保险,保险期限是自2010年保至刘女士70岁为止,并非10年期限,保险期间若刘女士发生意外导致死亡,该险种才生效。每年交3000元,连交5年。若不出险,则刘女士在年满70岁后可以连本金加利益获得一笔钱,其利息超出同期银行利率。
对此说法,刘女士表示十分不解。“当时向我推介这份保险的工作人员并不是这么说的,他说只要交足5年就可以提钱了,没说要到70岁才能提,而且他说这份保险是存款理财免费赠予的,如果早告诉我到70岁才能提,当初我根本就不会存,你们这是糊弄我。”刘女士说。
当被问到能否找到当初办理这项业务的工作人员时,该保险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那人已辞职了,这是公司行为,我们会负责到底,不会让客户失望。”记者询问为何会连本金都保不住,该工作人员表示,若现在提现则是刘女士单方面终止保险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钱数会变少。
保险公司表示,若刘女士继续购买这份保险,她可以一直享受到70岁,且已经交足5年,此后不用再交费。但刘女士表示要提出这笔钱。最终,经双方协商,该保险公司表示尊重刘女士的意见,特事特办终止这份保险,将刘女士分期投入的保费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折算成现金提出来,刘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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