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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滨州市公开选拔部分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鲁北晚报 2010-05-13 18:42 大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干部选拔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组织实施“基层培养优选计划”,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滨州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和所属事业站所主要负责人、面向县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选拔部分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数量

全市共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或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7名,每个县(区)1名。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事业站所主要负责人和县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限法人代表)。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年龄45岁以下(196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连续任职满3年(2007年5月31日以前任职);(4)身体健康。

2008、2009年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录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村党组织书记也可报考。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2)在受处分期间的;(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对2007年以来本村(社区)、本企业违法生育负有领导责任的;(4)任职村(社区)经县级组织部门认定为后进村(社区)的;(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他情形的。

三、考选方式

考选采取分类报名、同步实施、统一票决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方可组织考选;不足10人的,取消考选计划。

分类报名。报名人员分为A、B两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含2008、2009年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录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村党组织书记)为A类;乡镇(街道)机关中层正职、所属事业站所主要负责人,县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B类。

同步实施。根据各县(区)每类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采取分类组织考选或合并组织考选两种方式进行。如各县(区)两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均达到5人以上的,采取分类组织考选方式,即统一组织考试,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确定进入面试、民主考评、考察和票决范围人选。如两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合计超过10人,但其中一类不足5人的,采取合并组织考选方式,即统一组织考试、划定分数线,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民主考评、考察和票决范围人选。

统一票决。对进入票决范围人选由县(区)委常委会议进行票决。

四、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任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

县(区)委组织部组织本县(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报名人员限报本县(区)职位,其中县乡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限报企业注册地所属县(区)职位。

2、资格审查

市、县(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按照A、B两类分别统计所辖县(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各县(区)采取分类组织考选或合并组织考选方式。如有县(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足10人,该县(区)不再组织考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市、县两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没有问题的,发给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全过程,考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选资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考试

(1)笔试。在滨州集中设立考点,5月30日上午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乡村基层法规政策的理解运用和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任期内获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3分、1分;获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市委组织部对分类组织考选的县(区),从A、B两类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分别取前4名;对合并组织考选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取前8名,作为进入民主考评和面试范围人员。进入民主考评和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在市、县两级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未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2)民主考评

各县(区)委组织部对本地进入民主考评范围人员进行民主考评。

民主考评工作要严肃组织纪律,杜绝拉票行为。一经发现有拉票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即取消选拔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笔试(含加分)、面试、民主考评成绩3:3: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对分类组织考选的县(区),从A、B两类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分别取前2名;合并组织考选的,按综合成绩取前4名,作为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和综合成绩,分别在市、县两级主要新闻媒体公布。

4、体检和考察

(1)体检

统一组织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到指定的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再作为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

县(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考察公示。对考察和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认定存在影响任用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考察人选。

5、任职和使用

根据综合成绩,分类组织考选的县(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A、B两类人员中,各研究确定1名票决人选;合并组织考选的县(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研究确定2名票决人选。并提交县(区)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票决前组织票决人选进行述职。

对县(区)委常委会议票决出的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问题的,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对县(区)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未任用的另一名人选(现为公务员的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没有问题的,录用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

上述人选公示后,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经市委组织部调查认定后,取消任用资格,所选职位不再递补。

新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对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或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由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安排适当工作,不再享受试用职务待遇。对新录用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期间不得随意调动工作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5月14日—17日,报名时间截至5月17日下午5时。

2、笔试时间:5月30日上午8:30—11:30,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滨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滨州市委组织部地址和联系电话:

市政大楼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九楼东首0901房间

3162281,3165881(兼传真)。

各县(区)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

滨城区   滨城区创业大厦九楼区委组织部干部科903房间 3336233

惠民县   惠民县委办公楼三楼西首县委组织部干部室  5321482

阳信县   阳信县委办公楼三楼东首县委组织部干部室  8232680

无棣县   无棣县政务中心十三楼县委组织部干部室1315房间  6781247

沾化县   沾化县行政大厦二楼县委组织部干部科232房间   7810566

博兴县   博兴县行政中心十九楼县委组织部干部室1901房间 2395801

邹平县   邹平县政务中心十楼县委组织部干部股1009房间 4262086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201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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