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财起意伸手被捉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在与2岁女童蜜儿关于金手镯的“较量”中,21岁的梅梅(化名)完败,日前被五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
梅梅结婚后,在镇上开了家服装店,生意较平淡。好在街对面一家商店店主的女儿蜜儿经常来玩,给她带来不少欢乐。2岁的蜜儿人小乖巧,深受家人喜受,奶奶送给她一副重量10克左右价值2800多元的金手镯,姥姥也不甘落后,送一副同样规格的金手镯。蜜儿的妈妈备感荣幸,让蜜儿一手戴一个,受到周围乡亲的羡慕。为此妈妈经常告诉蜜儿,不能让任何人将金手镯取下来,包括蜜儿自己,蜜儿总是郑重地点头答应。
2016年初梅梅生了孩子,家庭经济更加紧张,经常为孩子的奶粉钱发愁。今年3月25日下午,梅梅独自一个人在看店,正在继续为孩子的奶粉发愁时,刚两岁多一点的蜜儿又来到店里玩,金手镯的亮光让梅梅头脑猛地一热:这要是拿去换奶粉,得换多少罐呀!她将蜜儿抱到里间屋的床上,说把手镯脱下来给阿姨看看好不好?蜜儿点头答应。梅梅一边看着手镯,一边与蜜儿说话,说不要告诉任何人,是阿姨拿下来的好不好?蜜儿也点头答应,继续开心地在床上翻图书、玩玩具。
20多分钟后妈妈到梅梅店里找蜜儿,见蜜儿双手的手镯不见了!妈妈赶紧问:手镯哪去啦?蜜儿回身一指梅梅:阿姨拿去了!面对蜜儿妈妈的询问,梅梅的脸红了,慌忙辩解道:刚才来了两个陌生人,你再向蜜儿问清楚些!六神无主的蜜儿妈妈赶紧打电话给老公追问对策,在老公的提醒下,打了110报警。迅速赶来的警察让梅梅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短暂劝导,梅梅最终坦白交待。警察从梅梅店里屋垃圾桶的报纸里,找到了完好无损的两副金手镯。
法院审理认为,梅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由于梅梅正在哺乳期,法院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梅梅暂予监外执行,同时告诫她以后一定要改过自新,不要再犯错!梅梅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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