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岗位成就出彩人生
本报讯“每一位政法先进人物身上,都有勤奋进取、公正廉洁、低调随和等共性,而这些品质在张倩身上都能找到。 ”6月7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大友谈起张倩,如此评价。
2003年,张倩通过司法考试进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公诉岗位上的第三年,张倩便代表蚌埠市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大赛并取得第5名的好成绩,被授予“全省十佳公诉人”。 2008年,张倩被选调到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并很快成长为办案骨干。张倩的迅速成长靠的并不是天资聪明,而是她的勤奋与钻研。小的案件张倩主动要求办,大的、繁琐案件积极参与办。 2013年10月,张倩参与承办了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巡视员杨先静滥用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在三个星期的时间内,张倩审查了24本卷宗材料,起草了16万字的审查报告。而这期间,她还要查找、学习探矿权、采矿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014年9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受贿一案交由蚌埠市检察院办理。为了准备该案的庭审,张倩在很短的时间内罗列了90多个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点”,为庭审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办理这两个大要案期间,她晚上12点后回家是常态,10点前回家是特例。 ”蚌埠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徐涛说。
作为一名公诉人,把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是张倩的人生信条。去年9月,张倩办理了一起抗诉案件,一审中被告人金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张倩对案件详细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金某在入室盗窃逃离现场时,与被害人发生厮拽并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一审没有认定被告人金某的行为构成抢劫,属定性错误,且量刑畸轻。“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我们向法院提出了抗诉。 ”张倩介绍说。该案提起抗诉后二审改判,认定被告人金某构成抢劫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7000元。经统计,13年来张倩已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纠正错诉、漏诉15件18人。
因工作优异、表现突出,2013年1月张倩当选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张倩还始终牢记自己作为人大代表的使命。履职4年来,张倩积极建言献策,其提出《加快制定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的议案后,省人大常委会已将该条例列为立法计划。今年初,张倩又分别被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十佳女检察官”称号。
(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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