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私盖公章侵占八年粮补
本报讯 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便利,伪造合同、私盖公章,将村里的80余亩土地列入自己名下,套取国家的粮食补贴款。记者日前从蚌埠获悉,经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这名套取粮补的村干部因犯贪污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
今年53岁的张某,是五河县刘集镇人。自2000年,张某便开始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后又兼任村委会主任。2005年,省财政厅出台惠农政策,对小麦或稻谷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在原有粮食直接补贴的基础上,每亩再给予10元补贴。“当时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统计种粮大户,他们知道我种了很多地,说我可以申报种粮大户,但是他们不知道我种的什么地。 ”张某说,在他人的提醒下,他想起村里有80余亩冲填区土地,正好可以上报。这80余亩冲填区土地,是因河道清淤而形成,2005年时还无法耕种。事实上,这80余亩土地并不符合粮补申报政策。但张某还是利用其掌管村委会公章的职务便利,伪造与农户签订的承包合同,又私自盖上村委会公章,将这80余亩冲填区土地列于自己名下,上报种粮大户骗取国家粮补。从2006年至2013年,张某每年获得2008元至7530元不等的国家粮补款,累计共41100元。
今年初,经群众举报,张某骗取补贴款一案案发。五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身为村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以骗取的方式侵占粮食补贴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遂向五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后,张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我恨当初没有管好自己的手,才因一时的贪念而走上犯罪之路。 ”张某说。
(葛维凯记者袁中锋)
新闻推荐
蚌埠讯 蚌埠市消防支队多方争取政策和经费支持,强力推进器材装备和营房基础建设,3年来,共争取专项经费3.4亿元,用于购置车辆器材装备和营房基础建设,大力提升了部队综合保障能力。→业务经费大增长...
五河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五河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