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批次不合格食品被责令召回
本报讯 2月3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新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在抽检的977批次样品中,2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涉及焙烤食品、炒货食品、肉及肉制品等。不合格原因有菌落总数超标、大肠菌群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标称为蚌埠贝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吐司、池州市春华食品厂生产的步步糕、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传统红颜八宝茶、南京大小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西瓜子、蚌埠市白根柱清真炒货厂生产的原味瓜子、义乌市同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花生、龙海市兴旺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怀旧的味道烤肉味土花生、六安市康尔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六州牌花生糖、宿州市埇桥区四世源调味品厂生产的红烧酱汁、蚌埠市真得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生产的真得味酒、重庆伍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嘛香猪皮、重庆市旭翔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凤翅、南通市海诺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腊肠、蚌埠市丰牧牛羊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酱香猪耳、六安市三福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猪肉、六安市满天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天盈分公司经销的猪肚、宿松县宝利来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籽油、合肥市肥东民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籽油、安徽省池州市翠微亭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藏黄精、青阳县禅悦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黄精片、安徽省毅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毅志鲜橙汁、固镇县甘露纯水厂生产的纯净水、固镇县清怡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五河县广源纯净水厂生产的广源纯净水、宿松县碧岭中星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碧岭中星山泉。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池州、六安、蚌埠、合肥、宿州、铜陵等市,以及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安徽省食药监局要求上述7市(县)食药监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省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石跃新记者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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