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行车不开灯 被撞亦担责

安徽法制报 2013-11-19 21:46 大字

有些电动车驾驶员为了“省电”,晚间行车不开行车灯,殊不知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近日,五河县法院审理一起因电动车夜间行驶不开灯,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案件。

2012年8月31日21时45分,朱顶镇村民赵玉驾驶两轮电动车从县城往家去,习惯“省电”的他并未开车灯。到了村口拐弯时,另一村的青年张大勇骑摩托车快速从后面赶过来,当他突然发现前面有车正在拐弯时,赶紧刹车已经来不及,结果抱死刹车的摩托车还是撞上了赵玉的电动车,造成赵玉受伤及电动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大勇负事故主要责任,赵玉负事故次要责任。赵玉住院31天,花去医疗费25803.46元。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后续治疗费为7000元;车辆损失评估为3690元。因赔偿问题谈不拢,赵玉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91768.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赵玉诉称在道路右侧行驶,被张大勇从后面撞上,责任全在对方,但并不否认夜间行车没开灯的事实,因此自己也应承担相应事故责任。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赵玉所受损失除去交强险赔偿外,余下部分张大勇按70%比例赔偿,赵玉自己承担30%。

夜间行车开灯不仅是为了看清路面,也是为了让别人看到自己,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毕竟人的生命比车灯消耗的微薄的能源要重要得多!为了安全,驾驶电动车的朋友,夜间行车请开车灯行驶。

·陶成·

新闻推荐

缉毒警犬发力吸毒人员落网

五河讯 五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守护平安-冬季行动”中,通过充分发挥缉毒警犬搜查的方式,现场抓获5名吸毒人员。2013年12月26日凌晨5时,五河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以查缉吸毒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社会...

五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五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