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被骗构成犯罪领刑

皖东晨刊 2010-04-19 16:56 大字

晨刊讯 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三年、段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和5000元。

据悉,2009年12月底的一天,吕某在江苏省洪泽县某地卖水果时,有两名女子以买水果为由上前搭话,称其有高仿真假币,然后留下了手机号码和一张面值五十元的所谓假币。吕某又将此事告诉了段某。二人遂筹集3万元用于***。经过联络,吕某、段某于2010年1月4日赶至明光市一快餐厅与两女子商谈,给幕后老板购买了两条名牌香烟之后,吕某又跟随两女子到蚌埠市五河县进行交易,并以3万元价钱购买了12万元的假币。当吕某与段某乘车返回洪泽县的途中,发现所购假币基本上都是冥币。二人发现上当受骗后,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至此案发。

(卞广庆记者李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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