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交房近两年 法院强制执行 业主拿房在即 600多户业主向法院送锦旗表示感谢
近百名业主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挥舞手中小红旗,向法官表示敬意,一面锦旗和一幅巨大的感谢信十分显眼。
本报记者 陈昂 文/图
4月9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来自绿地中央广场(四期)查理郡小区的业主代表为该院执行局送来感谢信和印有“人民的名义”的锦旗,对法院判决要求承建商强制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并交房表示感谢。
事件回放 经济纠纷导致延迟交房
淮河晨刊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有638户业主购买了绿地中央广场查理郡(四期)商品房,合同约定2016年9月30日交房,但由于开发商——绿地集团与承建商——蚌埠建工集团存在经济纠纷,导致迟迟不能交房。随后,开发商起诉承建商。市人民中级法院考虑到638户居民的安居问题,于2017年8月14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承建商先行交房。判决后,承建商不服,于2017年8月29日,上诉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考虑到本案涉及638户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合议庭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明法析理的耐心调解,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承建商配合验收,五日内将新房移交给开发商。但此后承建商拒不履行调解协议。于是,开发商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一波三折 强制执行拿房在即
今年元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式立案。在执行局工作人员努力下,承建商将书面资料盖章移交,后经城建档案馆、建管局审核合格进行验收。但是由建管局、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施工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进行了三次实地验收,均因承建商不配合,拒绝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导致验收失败。
随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结合案情的特殊性,与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咨询。同时考虑到购房者的迫切的心情,尽最大努力保证验收合法以及保护各方利益,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排除各种障碍,在承建商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最终按省高院调解协议精神做出处理,强制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并交房。
在现场,执行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将加快强制执行的力度,力争在4月20日之前,强制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并交房。
业主感慨 “司法为民”就是好
作为业主之一的市民成先生表示,原本新房是为了结婚的,迟迟得不到交房,连婚也结不了,得知法院强制执行的消息,真是特别开心。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满足了几百户业主迫切回家的愿望,让广大业主们深刻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各级法院对人民群众的关爱。“司法为民”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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