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市民热议城市“狗患”并呼吁 亲们,文明养犬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本报记者 何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宠物狗进入人们家庭后,养犬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有烈性犬伤人、宠物狗随地大小便影响环境卫生、一些犬只被先养后弃产生大量的流浪狗等,形成较大的公共安全与卫生隐患。
去年年底,《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让养狗这件事,成为大众较为关心的热点问题。就不文明养犬行为,淮河晨刊记者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采访了近百名市民。其中,5种不文明养狗行为最让人反感。《淮河晨刊》陆续刊登《犬声阵阵 不堪其扰》《路上藏的“地雷”,你踩过吗?》《遛狗,请避开公共场所》《遛狗,请牵上“文明绳”》《亲,别把宠物惯上天》《如何做文明养犬人》六期报道,近距离记录和解析了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同时,记者也走进文明养犬人,以他们亲身示范为例,共同探讨如何让狗狗成为自家一员的同时,也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本期,聚焦《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市民如何转变治理城市养犬的理念与方式?所谓的“狗患”到底应该怎样治理?如何规范养犬的行为,以满足城市安全与卫生秩序的需要呢?
“狗患”之殇
天气渐暖,这个时节的傍晚,是不少市民外出散步遛弯的时间段,此时也是很多宠物出门放风的时间。
记者走访发现,晚上7点到9点,遛狗大军最为集中。无论是小区还是街头广场或是公园,总能见到宠物狗的身影。大街小巷,这些被主人带出门的犬只大多是博美、泰迪、贵宾这样的小型犬,时而也有哈士奇、金毛、萨摩耶这样的大中型犬。它们出门撒欢儿,出现在散步遛弯的人群中,有些宠物犬的主人压根不给犬只拴绳,任其在公共场所狂奔。
“不少出门遛狗的主人,并不在意狗狗去了哪里,甚至跑出视线很久后,才惊觉,我的狗呢?”家住龙湖香都的冯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近日她与出门撒欢的大狗正面遭遇的经历。她说,一天晚上吃完饭,她抱着两岁多的小孙子下楼散步,刚走了几分钟,突然从路边冲出一只高约1米的哈士奇。原本就比较怕狗的冯女士吓傻了,本能地大喊救命。这一叫,狗也开始狂吠起来,小孙子这时也被吓得直哭。
“这是谁家的狗?”冯女士只能一边哄孩子,一边大喊,希望得到狗主人的解救,可是喊了半天,也没见有人来。冯女士不敢动,就这样与狗在原地对峙,大约过了五分钟,一名手拿着拴狗绳的男子才走过来,“一转眼就不见了!走了!”留下了还在发懵的冯女士,和正在抽泣的小孙子。
“一到晚上,广场上、游园里有一些不拴绳的狗,而主人却不在身边。很多人出门遛狗时会扎堆聊天,偶尔喊一下,宠物就从远处奔过来。家里孩子一见到狗就往上凑,看着让人真揪心。”市民张女士每天晚饭过后都要带两岁的女儿到淮河文化广场走走,无奈总能碰上一些遛狗的人任自家宠物自由跑动,不光担心孩子受伤害,她看见体型大的狗也害怕。
此外,除了遛狗主人扎堆聊天、遛狗不拴绳、宠物狗四处大小便、无人清理破坏环境卫生等一些养犬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还有一些街头游走、在垃圾箱觅食的流浪狗,也让很多人避之不及。
“狗患”之源
曾经被一只流浪狗攻击的张俊清,并没有把受伤的矛头指向那只无人问津的流浪狗身上。对于时常有市民被狗咬伤的“狗患”问题,张俊清则是坚定地说:“狗是动物,并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所以因狗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归根到底,是它的主人造成的。也就是说,‘狗患\’是由人造成的。”
并不反感宠物的张俊清,以前也萌发过养狗的念头。“其实,社会上从来不缺有爱心的人,但是缺少从一而终的心。我不能保证对狗狗负责,那我宁愿不养。”张俊清也曾目睹身边的亲友兴高采烈地养了一只狗,没多久却因为生病需要花费上千块医药费,便直接将狗遗弃在路边。然后,流浪狗自由交配的越多,生得也越多。
记者走访了解到,蚌埠市有一个流浪动物保护协会,它作为专业性社会团体,和其他民间社会团体正在逐渐承担着越来越多对犬只收养、救助的责任。“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养狗人抱着三分钟热度,对养狗这件事很容易产生厌倦情绪,或是有些人面对病狗没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抑或有些人将狗当成一种商品并不珍惜和爱护,所以也会出现狗因生病遭遗弃的情况。”流浪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表示,由于本身就是被遗弃的狗,这些被遗弃的犬只又会出现无序繁殖的状况。加之它们被领养的可能性很小,这些小生命就会被捕杀或是听天由命。
“看着孩子被狗咬得冒血的腿,很心疼。可是带着孩子来打针的家长,多半是抱怨狗,把一切罪责加于狗身上。其实,这并不妥当。”市疾控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狗之所以招人厌,多半是因为主人的驯养方式,狗主人不遵守规章制度,出门不牵狗绳,狗方便后不及时清理,才让狗背上了诸多罪名。“狗患”之源,也有主人的素质不高的因素。所以,养狗人“文明养狗、规范养狗”的意识需要提升。
治“患”之道
记者了解到,自2007年1月1日起,蚌埠市就已经施行《蚌埠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市民所饲养的、限制养犬区内允许饲养的犬只办理犬证。但是,推行之后犬证办理情况并不乐观,两个月只有16位市民办了证。2007年8月1日至9月30日,相关部门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限制养犬专项整治。此后,限制养犬工作全面进入常态化。
但是,大多时候,人们对犬只管理的规定似乎并不买账。2014年8月,《办法》被迫废止。
2015年,蚌埠养犬户数量猛增、养犬开始泛滥,逐渐成了扰乱社区环境和公共秩序的一大问题。2017年底,《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共二十五条,对养犬的管理与监督、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规定,重点管理区内的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医院、学校、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餐饮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犬只饲养人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带领犬只到户外时,应当为犬只佩戴准养证号牌,及时清理粪便等;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市民不得出户遛犬等。
但是,城市养犬的管理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对于城市养犬的管理不仅仅要靠法律规定和动物保护组织的呼吁,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按照《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管理、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有关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犬类管理机制。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畜牧兽医、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治理城市‘狗患\’,除了相关部门犬类管理执法难度系数大,更多地还是养犬人自身缺乏应有的公共道德和公共意识。”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治理城市“狗患”,不仅仅只靠职能部门的监管,还必须全社会每个人都来参与其中,形成社会合力,通过社会舆论引导其形成一个文明养犬的良好社会风气。
“治理‘狗患\’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各负其责,做到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健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养狗行为。”韩柯贵在社区管理工作中调解过不少邻里间因为养狗而引发的小纠纷,他认为,要想从根本上化解现实困局,迫切需要将管理责任和公民责任同时落实到位。也提醒广大饲养宠物的市民,理应在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基础上饲养宠物,维护共同的城市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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