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买卖砂枪 男子被判缓刑
本报田林讯
近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田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支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2012年10月,田林县定安镇的韦某某(已被判刑)得知有人卖枪支,于是找到被告人李某,由李某带其找到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商妥后,韦某某交给卖家500元,预订了4支砂枪。今年1月23日,李某将拿到手的砂枪以每支650元的价格将4支砂枪卖给韦某某,获赃款2600元。次日,韦某某在运送砂枪的途中,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查获。但介绍这起枪支买卖的被告人李某却没了踪影,已经偷偷逃往广东。7月12日,李某被广东警方抓获。
近日,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陈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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