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专盗蓄电池被追责
本报右江区讯
李某、罗某两名少年专门盗窃村民车上的蓄电池,近日,两人被右江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今年4月7日凌晨,李某、罗某结伙开着一辆小轿车窜至田林县乐里镇某药业有限公司大门,将何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农用车上的一对蓄电池盗走。在田林县作案后,李某、罗某沿324国道开往百色方向,到达右江区汪甸瑶族乡两琶村大琶屯时,又将周某停放在公路边的一辆集装箱货车上的一对蓄电池盗走。到达汪甸瑶族乡喜乡村那眉屯时,两人欲盗走凌某停放在公路边的一辆集装箱货车上的蓄电池,当两人用扳手将固定蓄电池的铁皮和螺丝拧下来时,被群众发现后逃离现场。后李某被群众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罗某也相继落网。经右江区物价局鉴定,何某被盗蓄电池价值990元;周某被盗蓄电池价值836元;凌某的蓄电池鉴定价值为832元。□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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