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两“嚣张哥”与人发生冲突 工作人员劝阻反遭殴打

百色早报 2015-12-18 12:01 大字

 

本报隆林讯

 

隆林两“嚣张哥”酒后与其他顾客发生冲突,动手殴打劝阻人员致轻伤。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杨常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杨常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各项经济损失26726.9元(已赔偿3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韦某各项经济损失22937.8元(已赔偿3000元)。与同案人杨思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2年5月14日22时许,杨常某与杨思某(已判刑)、李某(在逃)等人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某会所包厢内饮酒,杨常某与李某醉酒后乱窜包厢,与其他包厢的顾客发生冲突,该会所工作人员黄某、韦某出面进行劝阻,但杨常某和杨思某、李某非但没有停止,反而殴打劝阻的工作人员,双方引起打斗,杨思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黄某、韦某捅致轻伤。今年7月12日,南宁铁路公安处南宁站派出所民警将被告人杨常某抓获。

法院认为,杨常某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案人杨思某持刀捅2人致轻伤,遂作出上述判决。

□黄朝实

新闻推荐

一村民田里烧杂草 遇大风失火毁林木

本报隆林讯

 

 

隆林一位六旬村民在自家田里点火烧杂草,没想到遇大风失火,毁了林木。日前,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黄某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隆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隆林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