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搬东西上车不慎摔伤住院 用工方垫付医药费补偿3个月工资
本报讯(记者
陆照德)
近日,向先生致电本报称,其亲戚因工伤住院,用工方拒绝履行相关职责。记者采访获悉,用工方已为伤者垫付约1.5万元医药费,医院称伤者已治愈可出院。伤者与用工方的后续赔偿问题经多次协商,已经于1月12日达成一致意见,即用工方另外补偿受伤者3个月工资共1万元。
1月9日,记者在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住院部采访获悉,伤者李五桂(58岁,湖南湘潭人),跟老乡杜某2015年11月17日,来到隆林牛场(地名)施工。2015年12月23日上午,施工队准备转去玉林市的一个工地,李五桂搬东西上车时,不慎从2米多高的车上摔下来,于当日下午在工友的陪同下来到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就诊,并在当日下午做了手术。
该县医院医护人员称,手术时发现李五桂肠子里有2×3厘米破裂口,手术后李五桂恢复正常,于2016年1月9日出院。9日,李五桂及其亲属称,因伤入院后,工头让工友先后垫付了约1.5万元。
据悉,向先生得知岳父李五桂受伤后立即赶到隆林照护,并与工头杜某及用工方广西中意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广西中意达”)隆林某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多次协商,该公司项目部表示愿补偿李五桂3个月工资,这与李五桂及其亲属要求的7万多元国家伤残补偿及精神补偿费相去甚远,双方就此未达成协议。
1月12日~13日,李五桂及其家属的两个手机均打不通,记者无法从向先生处获知事情进展情况。不过,中意达隆林某项目部卢经理称,12日他们已与李五桂一方达成协议,补偿给李五桂3个月工资,共1万元,“我们协议都签了。”卢经理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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