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不久又贩毒 男子“三进宫”
本报隆林讯
隆林男子罗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曾被法院判过刑,又因抢劫罪入狱3年多,但他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出狱不到1年再贩卖毒品。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3月16日中午12时许,吸毒人员韦某森让韦某雕陪其到罗某的家中购买毒品,但因韦某森没有钱支付毒资,罗某与韦某森并未交易。之后罗文(化名)来到罗某的家中,想向罗某赎回曾经抵押的手机。当日13时35分,吸毒人员陆某邕电话联系罗某向其购买毒品,亦来到罗某家中。14时许,罗某和韦某森、韦某雕、罗文、陆某邕五人在罗某家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从罗某身上及其住处查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6小包(净重0.4克)。经鉴定,罗某处查获的毒品可疑物中检出海洛因。□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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