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小事起纷争 故意伤人被拘役
本报隆林讯
常言说:远亲不如近邻。可隆林的林某与林某某两人虽是近邻却矛盾很深,竟发展到动手打架的地步,还闹上了法院。近日,该县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林某拘役6个月。
原来林某与林某某均系隆林各族自治县沙梨乡委尧村村民,两家是近邻,因门前通行权问题发生纠纷。今年4月14日下午3时许,林某驾驶农用车行至林某某家门前的小路上,遭到林某某的阻拦,林某没有理会继续驾车缓慢前行,但农用车将林某某的腿部碰了一下,随即林某某对林某进行辱骂。林某也不甘示弱,停车后便捡起一根木棒朝林某某头部打去,致使林某某头部受伤。
□黄朝实
新闻推荐
一男子被拦下后遭落石压伤,责任该谁负? □本报记者 蔡 明 文/图
男子被砸伤地点。
隆林各族自治县一男子被滚落的巨石压伤,左腿几乎残废,其他部位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皮外伤。男子认为采石场应该负责任,但截止到目前,采石场只是在该男子在隆...
隆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隆林各族自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