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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失足 带留守儿童行窃法庭关爱 浪子回头金不换

百色早报 2014-04-11 01:12 大字

 

□周建坤

4月4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处被告人庞行(化名)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随后,为了挽救失足浪子,庞行虽已年满18周岁,但法庭破例进行一次特别的法庭教育。法官的关爱,让他倍感温暖,当庭泪水沾襟,表示将洗心革面,决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带留守儿童村里行窃

1995年1月,庞行出生在靖西县的一个小山村,他出生6个月时父亲病逝,他和母亲、爷爷相依为命。2008年,庞行小学毕业后,母亲不辞而别。母亲的离去,让庞行痛苦不堪。以后的日子,庞行只能和爷爷将就着过。

眼看着同龄人都上学去了,庞行只能与比自己小六七岁的小学生一起玩。而这些小孩也都是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相似的际遇让他们有更多的共同言语。

村民隆福海家后面有一块空地,出入方便,屯里的人都喜欢在此活动。隆福海因地制宜,在此开了一个药铺和一个小卖部。平日里闲着没事,庞行与小伙伴到小卖部门口玩耍、买零食,无意中,他发现隆家小卖部每天都将大小钞票丢进一个纸箱里,晚上也不整理、收拾。没钱花时,庞行总是垂涎地盯着小卖部的钱箱,他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拥有如此多的财富。

2012年1月的一天下午,庞行与10岁的小胖(化名)来到小卖部前玩耍,因囊中羞涩无钱买零食,他想到了隆家小卖部的钱箱。他发现小卖部的窗口有较大的缝隙,正好可以钻得进去,于是产生了盗窃小卖部的钱来花的念头。于是他叫小胖晚上一起行窃,小胖满口答应。

晚饭后,庞行和小胖趁夜幕降临躲进小卖部后面的角落里,找时机行窃。当晚11时许小卖部打烊后,庞行和小胖爬窗潜入小卖部,摸黑从钱箱里盗走1200元,两人平分。同年3月的几个晚上,庞行因没钱花,故伎重演,每次叫上两三个小伙伴(均为留守儿童),3次潜入小卖部进行盗窃。庞行总共与4名小学生作案4次,共盗窃3180元。

作案之后,庞行心里很害怕,他不敢在村里待下去,没过多久,便随村里的大人们前往福建一鞋厂打工。

法庭教育,浪子回头金不换

2013年庞行回家过年时,得知隆家盗窃案已被发现,当年2月6日,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此时,庞行刚好年满18周岁。公安机关了解全部案情后,决定以教育为主,对庞行采取取保候审。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多次传唤庞行,他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今年1月24日庞行被执行逮捕。

案发后,庞行爷爷代为赔偿被害人隆家1540元,隆福海对庞行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能对其从轻处罚。

庭审中,庞行当庭认罪,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希望法庭能对其从轻处罚,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经审理,法院认为庞行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宣判后,为了挽救历经人生坎坷的庞行,法庭特别安排了一次简短而特殊的法庭教育。期间,法官对他循循善诱,告诉他童年不幸、少年犯错只是人生当中的一个挫折,希望他正确对待过去,勇敢面对未来;如今他已长大成人,对他来说生活才刚开始,今后的生活要靠自己的双手经过劳动创造。并从隆家对他的谅解等事情及法庭对他从轻判决谈起,告诉他虽然缺乏家庭温暖,但社会仍充满爱,只要他需要,大家都会向他伸出关爱之手,鼓励他趁着年少多读书,学习法律常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听了法官的一番话,庞行失声痛哭,感激法官的关心,表示以后会好好做人,正道行事,争取通过自己的努力让爷爷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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