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欠债人为何打赢了官司?

安庆晚报 2010-05-23 01:25 大字

[摘要]原来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吴传兵

 

周国庆

本报讯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明明是欠了别人的钱,赢家应该是债权人,但岳西县人民法院19日刚刚判决的一起案件,法官却没有支持债权人,这是为什么呢?

被告吴某于2003年9月21日从原告陈某处购买汽车配件,欠款4500元,于当日出具欠条。后还款部分尚欠1120元一直未还。原告于2010年3月向岳西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还清余下欠款1120元和利息873.6元(78个月的利息)。

审理过程中,被告以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原告除提交被告欠条之外,未提交其他索款证据。因此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事实存在,双方应诚实有信。被告所出具的欠条应属实,被告欠原告货款1120元亦应可信,被告理应偿还。但由于原告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按照原告计算利息的时间也已经是78个月之久,大大超过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被告以原告诉讼超过时效为由抗辩,符合《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原告在审理过程中,也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有过中断的事实。故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通过这个案件,法官提醒市民在借款时一定要注意借款的有效期限是两年,如果超过两年,在法律上就会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就不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因此快到两年时,可以让对方重新打欠条,如果对方不愿意,你那时起诉权益还会得到保护。

新闻推荐

岳西发生一起杀人案

 

卢向波本报讯

 

7月26日上午11时许,岳西县河图镇凉亭村汤沟组村民余某将与其同居8年的汪某杀死。岳西县公安局初步勘查,余某和汪某可能均有精神病史。目前,余某...

岳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岳西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