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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玻璃非原装未签合同难维权

安庆晚报 2014-07-16 14:34 大字

 

7月12日,家住望江县的刘先生来电:2014年3月,我在望江县一家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五菱牌”汽车。由于是朋友介绍的,当时就没有与汽车销售店签订购车合同。后来,我将车辆送到4S店进行保养时,工作人员却告知我说,这辆车的挡风玻璃以及车漆都不是原装的。

晚报记者

 

张丽

2014年3月,刘先生在望江县一家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五菱牌”汽车。“由于是朋友介绍的,当时双方就没有签订购车合同。驾驶了一段时间,车辆没有出现过问题,后来我将车辆送到4S店进行保养时,工作人员却告知我说,这辆车的挡风玻璃以及车漆都不是原装的。”

为此,刘先生多次与汽车销售人员进行协商,但没有一点效果。刘先生告诉记者:“汽车销售店一直都没有表态如何解决问题,反而以‘销售人员繁忙\’为借口,一拖再拖。”

对于刘先生遭遇到的情况,律师王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刘先生购车时,未与销售方签订购车合同。这样,从法律上来说,难以证明该车辆买卖双方的‘身份\’,也难以证明销售方在出售车辆时,对车辆性能、质量以及是否出自厂家原装有保证。建议刘先生与销售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反映,请求他们帮助维权。”

王凡说,汽车消费在步入大众化消费阶段的同时,相关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多。“市民在购车时,应及时签订书面购车合同,仔细了解汽车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对具体车辆的配置情况与售后服务承诺。明确违约责任,不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和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及时在购车合同中提出,以免日后出现纠纷时,缺乏有效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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