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设施与实际不符 购房者如何维权?
7月19日,家住望江县的陈小姐来电:我在望江县城购置了一套住房。当时购买时,销售人员称小区绿化很好,还有喷泉,休闲亭,儿童游乐场地以及健身器材等设施。交房后,我们却发现,开发商所承诺的很多配套设施与实际不符,而且楼道内的电线外露,外墙渗水。我们希望开发商兑现当初售楼时的承诺。
跑腿记者
张丽
陈小姐告诉记者,去年1月,她在望江县城购置了一套住房。今年6月,拿到钥匙后,她和家人一起来到新房,但眼前的一切让她和家人都非常郁闷。“当初在购买时,销售人员称小区绿化很好,还有休闲亭,儿童游乐场地以及健身器材等设施。可我们却发现开发商承诺的很多配套设施都与实际不符,而且楼道内的电线外露,外墙还渗水。”
陈小姐说,对此,她多次找到开发商。“可开发商却解释说,是因为小区入住率低,配套设施还没有完善,之后会逐步进行完善的。”
“开发商之前是虚假宣传,配套设施以及房屋的质量是购房者最为看中的。”陈小姐说:“现在我们如何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希望《安庆晚报》帮忙咨询。”
对于陈小姐反映的问题,钱宏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就其开发出售的商品房以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有操作性,并由此对购房人决定签订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邀请;倘若开发商在广告、规划图、宣传材料上描述其推销的一个房地产项目绿化率能达到多少,有什么样的游乐设施等,而实际上大相径庭,开发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我建议,陈女士提供开发商前期的宣传册和沙盘照片、售房合同等书面依据,与开发商协商要求退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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