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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申请建房 为何难批?

安庆晚报 2016-09-27 00:00 大字

[摘要]国土部门:不符合政策,需重新选址

图为王女士家房屋墙壁开裂  

9月7日,家住桐城市双港镇龙山村的王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现居住的房屋由于建造时间很久,如今雨天屋顶漏雨、墙壁开裂,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我在申请重新选址建房的过程中,建房申请迟迟批不下来,这让我全家人又担心又烦恼。

安庆晚报记者 唐飞 文/图

墙壁出现一条条裂缝

王女士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她家的房屋建于1980年,是土坯房。墙壁上现在出现了不少裂缝,雨天屋顶漏雨。“我结婚20多年了,一直和公婆居住在这里。公婆年近80,腿脚不便,住在这样的房屋里,一家人整天都提心吊胆的。”

9月8日,记者来到桐城市双港镇龙山村。推开王女士家的房门,一眼就能看到房屋两侧的土墙上均有长长的裂缝,裂缝从门框上部一直延伸到房顶,缝隙最宽处约有半公分。在两侧卧室内,裂缝也随处可见。记者用手轻轻触碰裂缝处,不断有土灰掉落。

记者抬头望向屋顶,看到有好几个破洞,阳光通过这些洞,直射到屋内。此外,屋内地面也是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王女士介绍,这是因为雨水长时间滴落在屋内形成的。“为了遮挡雨水,家人用大编织袋将屋顶隔住,但效果不佳。雨水仍能顺着编织袋流进室内,甚至将被褥打湿。”

王女士指着卧室墙上发黑的电线说:“前些日子下雨,雨水流进插座内,造成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幸好家人及时发现,才避免了一场灾难。现在想想,十分后怕。”

建房申请迟迟批不下

王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她向双港镇龙山村村委会提出申请,请求在村民组选址建新房。“村委会批准了,并按照农建房程序进行了申报。”

王女士说,今年5月,她的建房申请在村里公示。记者在公示单上看到: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本村民组无房),拟同意在本村民组长塘东边的荒地上建房两间”字样,落款是龙山村民委员会。

“一般来说,公示了7天,镇土管部门就应对这块地皮进行审批。可3个多月时间过去了,这块地皮还是没有批下来。”王女士说,为了这块地皮,她还交给村民组2万多元钱。“现在镇土管部门迟迟不作回应,我建房的事‘卡\’在这里。”

王女士说,她多次来到镇土管部门反映此事,但相关负责人却以“必须要按程序走”的理由,进行推诿。

王女士气愤地说,村里一些村民未经审批就私自建房,相关部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按规定申请了这么长时间,都批不下来。我到哪儿‘说理\’呢?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一个‘说法\’。”

国土部门:不符合相关政策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龙山村村委会。一名吴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村委会确实批准了王女士的建房申请。“但王女士要求不拆老房,这不符合一户一址的相关政策,使得我们也很为难。”

这名负责人还介绍,王女士丈夫兄弟三人,其中两人已经分户,并在别处购房,剩下他们夫妻二人和父母居住在一起,属于一户。“按照相关政策,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记者随后又来到桐城市国土资源局双港分局。一名姓都的局长告诉记者,他们迟迟没有审批的原因是王女士家的情况不符合一户一址政策,如要建房,必须拆除老房。“另外,龙山村村委会批的那块荒地是农业用地,不能建房。如要建房,必须重新选址并审批。”

“谁来选址?什么时间选址?”对于记者的提问,都局长回答:“明天(9月9日)上午,我们会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龙山村为王女士重新选址。”

对于“王女士所缴纳的2万元钱”一事。都局长表示,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建房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2万元钱是村民组的行为。

9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桐城市国土资源局。一名余姓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对于“龙山村一些村民未经审批私自建房”一事,这名余姓负责人表示,不仅仅是双港镇,桐城市不少地方都存在村民私自建房的现象。“我们会进一步加强管理。对村民举报的违法建设,我们将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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