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判刑 潜逃5年终被擒
本报讯(姚笃留
记者
王虎)桐城市吕亭镇人姚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1年12月8日被桐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决时姚某因伤在医院治疗,治愈后潜逃。10月25日,姚某被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抓获,桐城交警辗转三千里,奔赴唐山,于10月30日晚将其缉拿归案。
今年10月25日上午9时许,姚某前往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果园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时,系统报警显示该人为网上逃犯,唐山警方遂将其抓获。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得到此信息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往河北省唐山市,与唐山市公安局做好罪犯移交工作,安全押回。
经查,2011年10月7日晚21时许,罪犯姚某饮酒后驾驶皖HUH517号牌摩托车,从当地一酒店出发,行驶至同安北路小刘招待所附近时,因酒力发作摔倒受伤。后经医学司法鉴定所对其血液检测,姚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6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姚某被缉拿归案,羁押在桐城市公安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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