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这种情况如何理赔?
6月1日,市民方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2014年,我在桐城市遭遇交通事故,所驾驶的车辆被一辆货车追尾,维修费花了1万多元。当时由于保险公司未定损,我自己先垫付了维修款,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出现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跑腿记者
付玉
方先生说,发生交通事故时,有事故认定书、维修清单、维修发票等证据,这足以证明我实际支付了1万多元的维修费用。“而保险公司系统内,车辆受损照片不全,有部分位置未拍摄,也未定损,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张金金律师。张律师表示,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只能到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方先生车辆受损情况进行鉴定,确认损失。“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建议方先生尽快维权,保留证据,证明已向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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