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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投诉开发商未兑现承诺

安庆晚报 2016-03-09 11:20 大字

 

本报讯(张德恒

 

记者

 

王虎)日前,桐城市民许先生、朱先生等多人投诉,称他们在位于桐城市区兴尔旺社区附近购买了谦和名都小区商品房,但交房时,房子的水电、地暖设施情况和当初开发商承诺的大相径庭,这让他们很不满意。

2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桐城市区兴尔旺社区附近的谦和名都小区,只见售楼部前围满了前来等待交房的业主,他们都认为开发商交的商品房内基本设施不符合他们的要求,尤其是当初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的地暖没有,水电设施也没有全部到位。“当时对我们许诺都是带着供暖,结果我们拿房子的时候地暖一样没做。”

 

业主叶玲介绍,自己于2014年农历9月在此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许诺送地暖设施并没有兑现。

在售楼处,一位自称是该小区售楼处的郑姓经理接待了业主,他说当初确实承诺给前50名购房的业主赠送地暖,但现在因为成本上升送不了,公司会采取其他方式补偿。

当天和叶女士一道来到售楼部要求开发商答复的还有十几位业主,他们对自己购买的商品房的水电配备情况也很不满意。“售楼处叫我去拿钥匙,我拿了钥匙到房子去看了,没有水,厨房卫生间没有水龙头,屋里电线也没有。”业主刘远谋介绍。

随后在业主的带领下,记者来到部分小区业主的家中,只见有的业主家中墙壁上电线盒是空的,确实没走电线。一些业主在装潢房子的时候,不得不采取从小区变压器接线的措施,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但在购房合同上没有标明电线架设到何处,郑经理说,他做不了主,要跟公司领导汇报。很多业主对于这样的答复显然很不满意,他们表示要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继续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2月29日,谦和名都小区业主许先生来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执法局一名副局长桂建国,在仔细查看了许先生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后给出了相关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看清楚,把你自己所想的,比如说家里的房子要接水、电,才能签订这个合同。”桂建国说。

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赠送地暖而开发商不能兑现承诺的条款,由于业主和开放商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约定,而且开发商在这个条款处加盖了公章,桂局长认为谦和名都的开发商存在明显违约,该部门将择日邀请业主和开发商双方协商解决。对此,许先生表示也很无奈。

“到时真不得兑现的话,我们就走司法程序呗,不然怎么办呢?肯定要维护我们消费者权益。”业主许良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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