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干部因履职不力被问责
本报讯(记者
周国庆)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单位持续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问责力度,共对193个单位或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实施责任追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安徽省纪委24日下午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问题,其中安庆市2起。
一起是安庆市望江县财政局高士分局原局长徐先秉因单位发生腐败窝案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徐先秉任高士分局局长期间,该局3名工作人员分别因挪用公款、贪污和诈骗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徐先秉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职工疏于管理,教育监督不到位,致使发生多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一起是安庆市桐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曙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余宜庆因该局工作人员光某某截留、挪用非税款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4月,吴曙红发现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非税局窗口工作人员光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并私自截留挪用非税款65万元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后,没有向局领导班子和局纪检组报告,也没有对其依法做出处理,只是责令其予以补缴。同年6月至11月,光某某继续以同样手段,违规收取和截留挪用非税款174.45万元,涉及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吴曙红履行主体责任失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余宜庆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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