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办违规收取押金
[摘要]市计生委:应予以退还
本报讯(李翔)1月11日,市计生委在安庆广播电视台1584上线时,桐城市民王先生反映:自己2000年办一孩证时,原来的老梅镇(现已改为新渡镇)计生办收取500元押金。2003年办二孩证时收取1000元押金,二孩生育后其老婆已经按规定实施结扎手术,但镇计生办所收取的押金到现在一直没有退还,请市计生委帮助协调解决。
市计生委回复: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办理生育证时不能以任何借口收取押金,镇计生办办理生育证时收押金不符合规定,应予以退还。
下线后,市人口计生委领导非常重视,已经责令桐城市计生委派专人督查新渡镇计生办进行全面清理,并整改不合法的收费行为。新渡镇分管领导已经联系到了当事人,将根据原始收据金额及时退还所收的押金,并按上级领导指示整改该镇计划生育中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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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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