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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廉租房咋要交押金?

安庆晚报 2011-06-10 22:39 大字

[摘要]相关部门:廉租房收保证金欠妥

 

 

李翔

本报讯

 

近日,桐城市民汪月华向安庆广播电视台1584热线反映,她在租住廉租房时当地房产局却要收取500元押金,并称等到其不租时方可退还。该市民表示咨询了相关部门,目前市区没有收取这种押金。

市民反映:

廉租房要收“长期”押金

在桐城市一家小酒店,记者找到了在此打杂工的汪月华。她告诉记者,自己是下岗职工,丈夫曾在桐城市青草卫生院上班,三年前去世。目前她带着10岁的女儿靠打临工维持生活,日子过得十分艰辛。

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经过本人申请,汪月华于今年3月份申请到一套面积为52.5平方米的廉租房,每月租金为79元。汪月华说,房产局表示收押金是为了防止有人装潢而破坏房屋结构,可他们家根本就没钱进行装潢,为什么也要收这些钱?“租住廉租房的人本来就是经济条件不好的,桐城市房产局却要对我们每个家庭收取500元押金,我认为不妥!”汪月华无奈地说。

为此,她也咨询了安庆市房地产管理局,收到的回复是目前市区并没有收取这种押金,而桐城房产局仍坚持收取500元押金直到不租才退还。“照目前情况看,我们家肯定会一直在此住下去,那么500元押金岂不等于就是白送给了他们?”汪月华心存疑问。

当事部门:

借鉴了其它城市做法

在桐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分管公房的王副局长告诉记者,他们所收的500元押金为“租赁保证金”,主要是为防止住户装潢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其次就是为防止住户拖欠房租,房屋退租时这些押金是会退还的。如果居民拖欠房租达六个月,所租住的廉租房将会被收回。

王副局长说,他们这一做法是借鉴于其他城市。他认为,廉租房收取租赁保证金的方式没有错。

王副局长还表示,国家有政策可以收取租赁保证金。当记者向其索要该文件一阅时,王副局长表示,这个文件他一时找不到了,并到处找寻该文件未果。

据桐城市公房管理所的章所长介绍,汪月华所反映的小区名叫大摆塘廉租小区,共5栋,有211户居民。

市房产局:

廉租房收此保证金欠妥

6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安庆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该办公室江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安庆市在建的廉租房有3000多套,已入住的有500余户,尚没有收取租赁保证金的做法。

江科长说,如果只是短期的行为,为了防止住户因装潢而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而收取一定的保证金,等住户入住后没有违反此规定即退还,这样临时性收取保证金的行为倒还可以理解。但如果从政策层面来讲,桐城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这种做法欠妥,作为市局不会支持这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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