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安庆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安庆晚报 2010-06-22 01:11 大字

[摘要]调整后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

 

 

刘惠子

 

王中群

本报讯

 

记者6月18日从市劳动就业局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后,安庆市相关部门也已将安庆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调整,自7月1日起调整后安庆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630元,怀宁县、桐城市530元,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望江县5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为,市区6.60元,怀宁县、桐城市5.60元,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5.20元。

相关链接

最低工资规定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而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新闻推荐

轰隆隆,响雷吓坏了市民

专家详解惊雷成因预防及对策

桐城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桐城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