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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促发展 平稳快推进——全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结硕果

江淮时报 2010-01-22 11:22 大字

[摘要]全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结硕果

近日,记者就安徽省在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等方面采访了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

记者: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实施的?在安徽省开展试点工作是否有特别的意义?

人行:2008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选择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部分市、县,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安徽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4300万人,占全省人口的68%,做好“三农”工作,对于促进全省经济协调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部署,结合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要求,安徽省选择了皖北三市和沿淮六县率先进行试点,并陆续将试点工作推进到辖内16个市39个县区,县域覆盖率达到60%。

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对于安徽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促进信贷结构优化调整,支持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优化县域金融资源配置,支持涉农经济主体加快发展。 11月末,全省试点县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034.6亿元,较年初增加230.1亿元,增量存贷比63.4%,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

二是有利于增强政策合力。试点工作的推进综合运用了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差别性监管政策,通过强化支付结算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有效手段,着力为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降低涉农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和创新金融业务综合成本。

三是有利于金融机构自身业务发展。金融机构以通过创新试点工作为契机,依托配套政策支持,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涉农信贷产品,切实改进金融服务水平,在服务“三农”的同时,壮大自身实力,提高收益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记者:推动全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人行:按照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部署,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会同安徽银监局研究制定落实措施,把创新试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结合安徽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选择皖北三市和沿淮六县进行先行全面试点。转发《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指导试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2009年5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意见》,制定一系列措施,为创新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落实相关政策支持措施。认真落实有利于创新试点工作的货币信贷政策。年初制订金融支持农民工就业和创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开办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参与制定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产品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创新活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加强县域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启动安徽省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农汇通”工程,以创建农村支付结算宣传工作站为抓手,初步建立乡镇村宣传网络。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村征信宣传、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试点、农户信用评价等方面工作。

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与财政部门协作,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加强信贷与政策性保险的协调配合,依托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开办了农业生产小额贷款保险业务,将信贷业务与保险业务有机结合,支持农户尤其是种养殖大户发展生产。与农业主管部门合作,探索组建涉农信用担保机构,桐城市农委牵头组建了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专业担保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和种养殖大户融资发展。与林业主管部门合作,参与推动集体林权体制改革,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省财政厅、银监局、保监局、林业厅制定 《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办林权质押贷款,进一步改进林业金融服务水平。

记者:安徽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是否取得了明显成效?

人行:创新试点工作开展一年以来,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创新试点工作覆盖面广、品种多、发展快。全省16个市39个县、区开展了创新试点工作,其中县域覆盖率达到60%。参与试点的县级金融机构总计102家,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38家;农业银行县级支行20家;农业发展银行县级支行10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由于一级法人、贴近农村等优势,是创新试点工作的主力军。产品创新主要分为信用、抵质押、联保担保三大类,20多种具体产品。 11月末,全省创新产品贷款余额125.6亿元,较年初增加60.3亿元;1—11月份累计发放贷款147.4亿元;11月末贷款21.96万户,较年初增加6.81万户。

二是试点地区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持续增加。 9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2214.5亿元,比年初增加446.4亿元,比年初增长25.2%。滁州、六安、亳州、安庆、阜阳、马鞍山、宣城等市前三季度涉农贷款增量超过25亿元;马鞍山、淮北、亳州、池州、滁州和黄山等市9月末涉农贷款较年初增幅超过30%。

三是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改进。农村支付体系方面,试点地区依托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手段电子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农业银行省分行普及推广金穗惠农卡业务,加强涉农金融产品营销力度,全省共发放金穗惠农卡110万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从2008年下半年起,实施金融服务“家家到”活动,在巩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对象范围,金融服务基本覆盖了农户和县域企业。

四是部分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脱颖而出,具有较强的可推广性。比较典型的有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旅游景点经营权质押贷款、“家家到”金融服务活动等。 12家试点金融机构开办了林权质押贷款,1—11月份累计贷款1.3亿元。 15家试点金融机构开办了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或农村青年创业贷款,11月末贷款752l户,1—11月份累计发放贷款3.8亿元。桐城农村合作银行在全省率先向安徽华祥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共2590万元。绩溪农村合作银行创新开办了专利权质押贷款,贷款余额1180万元。

记者:创新试点工作中涌现出哪些比较典型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

人行:安徽省辖内金融机构在创新试点开展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典型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案例,比较典型的有:

1.惠农卡+农户小额贷款。惠农卡是农业银行股改后,基于借记卡业务平台研发,面向全体农户发行的综合性借记卡产品。自2008年6月份以来,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以农户为重点,以惠农卡为载体,积极开办农户小额贷款。作为农户小额贷款的载体,农户一旦获得授信额度,就可使用惠农卡在网点或通过自助机具、网上银行等方式办理农户小额贷款发放、使用、还款等业务,实现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显著提高贷款使用效率。持卡农户均可通过联保和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申请3000元至30000元的担保贷款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至3年,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一般按基准利率上浮10—30%。

2.微小企业贷款。微小企业贷款是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与世界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一个重点项目,开创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微小企业贷款项目的先河。此类贷款不需要抵押,没有户口限制、无任何手续费,贷款金额在3000元至10万元之间,期限从3个月至2年,按月还款。这种为农户、个体经营户、种养殖者、农村小企业量身打造的小额贷款,为过去在银行难以获得贷款的农户、农村小企业和小商户,提供了新的融资途径,深受农民朋友欢迎。

3.“商家乐”贷款。亳州市所属谯城区是全国最大的中药材经营集散地。谯城区农村信用联社针对辖区内小型药材商家多、资金需求者多、单户需求金额不高这一特点,创新开办了“商家乐”贷款业务,采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极大地方便了商户、个体工商户和经营户,并陆续推出了“商家乐中小企业最高额循环贷款”(最高限额1500万元)、“商家乐微小企业担保贷款”和“商家乐工资本贷款”等多个信贷品牌。自2002年开办以来,累计发放“商家乐”贷款44.8亿元,贷款到期收回率达99.9%。截至2009年11月底,备案户数11310户,存量授信额21.2亿元,“商家乐”贷款余额13.33亿元,较年初增加6.07亿元。

4.“公司+农户”贷款。宁国市农村信用社从2003年开始,鼓励和支持安徽五星养殖(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太阳禽阳养殖有限公司在 “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的基础上,与农户建立起“农户贷款,公司担保”的新型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发展,取得了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农户收入大幅增加的良好效果。以上两公司分别于近年获得了“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称号,“公司+农户”贷款已成为宁国市农村信用社的知名信贷品牌。到2008年末,累计办理“公司+农户”贷款4760笔,金额2.8亿元,有效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11月末,“公司+农户”贷款余额为6522万元。

5.林权抵押贷款。期限在1—5年,利率维持千分之九左右。贷款额占抵押价值的50%以下,抵押价值主要是指林地上林木价值。有效地解决林农资金不足的问题。贷款期限和利率: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担保的期限,属于承包、租赁、出让的,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承包、出让年限的剩余年限:贷款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周期和还款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但不超过5年,并签定借款合同。 2009年11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6亿元,累计发放199户。6.旅游景点经营权质押贷款。黄山市是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旅游景点多、门票收入稳定,但由于受资金回笼速度较慢、地方财力有限等因素影响,很多山区旅游景点开发受到限制。为较好解决旅游景点项目开发融资问题,黄山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旅游景点经营权质押贷款,借款企业(个人)以合法取得的景点经营收费权作质押,按经营权评估价值一定比例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截止2009年11月末共发放13笔9540万元,其中黟县农合行11笔8000万元,黄山区联社、歙县联社各1笔,分别为1000万元、540万元。景点经营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推出,扩大了担保物品范围,创新了信贷品种,为黄山市旅游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7.“创业宝”贷款。安徽省是劳务输出大省,2008年外出农民工有1156万人,2008年三季度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安徽省农民工返乡人员逐步增多,目前有70万农民工需要返乡就业和创业,农村就业稳定压力明显增大。 2009年初,在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设计推出了“创业宝”贷款,通过对有就业创业借款需求的农户进行授信评级,在授信范围内为农户创办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并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评定的示范农户给予利率优惠。该项目运用微小贷款的核心技术进行贷款调查分析,客观评价客户的经营和家庭情况,有效控制了信贷风险。 2009年11月末,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创业宝’\’贷款余额达1.3亿元,累计发放农户2289户,不仅满足了当地创业农户的资金需要,也让创业农户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样的金融信贷服务。 本报记者 裴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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