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须年报公示
根据省工商局、省农委《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请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于6月30日前在网上进行年报并公示。
具体流程:1、输入网址:http://www.ahcredit.gov.cn/search.jspx;2、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进行注册;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登录系统;4、“年度报告在线填报";5、填报后提交并公示。
如有疑问,请咨询县农委经管科,联系电话:6038702。
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工商个字〔2015〕24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农委,广德、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委: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精神,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继颁布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配套规章。凡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本通知所指企业信用信息系专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信用信息,下同)。
一、充分认识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改革企业年检制度,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强化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尊重与保障交易伙伴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更好地促进企业自律,扩大社会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主体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各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同时建立联动响应机制,褒扬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以此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年度报告的责任和运用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履行报送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工商部门自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6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家庭农场按照注册登记类型及相关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对属于个体工商户类型的家庭农场逾期未进行年度报告的,工商部门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以公示。对属于企业类型的家庭农场逾期未进行年度报告的,工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部门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其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目前,全国和全省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已全面建成并正式运行,社会各界可通过互联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企业数据。各级工商、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年度报告应有的法律效力和作用,未按规定实施年报且进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一律不得参加当年各级示范评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相关招投标等;已评定和认定的,将按照管理权限取消其资格。同时,工商部门还将未上报年报且进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企业信息数据推送财政、金融、税务等相关部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推进年报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年度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推进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每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都明确有辅导人员,配合基层工商机构包干负责,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指导培训。各地要加强对年报工作的指导,强化宣传,开展培训,使每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都有明白人,指导其熟悉并掌握年报内容、报送程序,及时提醒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真实、及时公示其基本信息,准确履行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责任。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今年是全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年度报告工作的第一年,各级工商和农业部门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年度报告工作作为当前培育扶持、引导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制订方案,倒排工期,抓住节点,保障落实。
四是加强信息共享。各级工商部门每月初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年报信息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农业部门,共同分析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制订年报结果运用的具体办法。农业部门要征求工商部门对年报结果运用的意见,及时将年报结果的运用情况通报同级工商部门,共同促进年报信息的互通共享。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年度报告工作开展已过半年,据3月底工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年报公示情况统计,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不足25%,未报情况严重、不规范填报和错报漏报现象较为普遍。各级工商、农业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快推进年报工作,确保辖区内规范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全部按期完成年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
新闻推荐
3月6日,宿松县工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黎承安带队到双凤开发区参观考察,学习双凤开发区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验。
宿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宿松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