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苹果”是赃物
本报讯(孙春旺
邓彬彬
记者
卢向波)现年25岁的宿松青年王某常年在福建厦门一家医药公司打工,月收入4000多元,却因为贪小便宜,从其叔父手上买下一部便宜的苹果牌手机,不料这部手机是其叔父盗窃所得。7月19日,记者从宿松警方了解到,王某因涉嫌销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今年3月,在厦门市打工的王某回老家宿松县汇口镇过春节,“好心”的叔父找到他,说在路上捡到了一部崭新的苹果牌手机,要便宜卖给他。见手机完整无缺,看不出一点儿破损,王某非常纳闷,追问手机的真实来源;拗不过王某的追问,叔父只得谎称手机是从外县偷来的。
为了打消王某的顾虑,叔父还表示,这部手机的拥有人没有报案,要是报案了,公安机关早就找上门来了,所以让王某不要担心。没有用过高档手机的王某,被叔父的一番话说动了心,遂掏出700元现金买下了该手机。
事情并没有王某叔父想的那么简单,就在他盗窃受害人罗某价值4200元的苹果牌手机后,罗某即向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了案。警方动用大量侦查手段,很快发现王某在使用罗某被盗的苹果牌手机,并获取了王某在福建厦门打工的信息。
7月8日,宿松县公安局民警连夜赶至厦门市。次日上午,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正在厦门市海沧区帮公司送货的王某逮个正着。面对抓捕的民警,王某一脸的懊悔。目前,王某因涉嫌销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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