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大贩毒团伙昨日受审
[摘要]涉案人数21人 贩卖毒品达1.2余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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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锋
周国庆
本报讯
驻点贩卖,购、销、送一条龙,贩卖毒品达1.2余公斤,1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宿松依法对一涉案人数达21人的特大贩毒团伙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该案是目前安庆市法院审理的人数最多,贩毒数量最大的一起团伙贩毒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之间,被告人石群林(宿松人)出资73万余元,多次从湖北武汉的毒贩罗传家处以每粒麻古60元和每克冰毒400元的价格购进麻古和冰毒,以每粒麻古100-120元和每克冰毒1000元的价格予以销售。武汉的毒贩罗传家安排被告人姚波乘坐长途汽车将毒品送到宿松县交给被告人石群林,石群林再安排被告人朱强、柴伟和章伟伟在太湖和宿松驻点销售,并指使无业青年朱强、柴伟、徐梅梅、叶海龙等14人以及出租车司机吴先宜、贺周任、贺立志、陈俊华等人将毒品送往各驻点直接贩卖。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石群林、罗传家、姚波贩卖含甲基苯丙胺的毒品1261.2克,被告人朱强贩卖1027.4克,被告人柴伟贩卖786克,被告人吴先宜贩卖611克,其他被告人贩卖数量从200多克到几克不等。
在贩毒团伙的21名被告人中,有19人是宿松县人,其中有6人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在当日的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贩卖毒品的次数和数量进行调查,各被告人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均供认不讳。因案情重大复杂,市中级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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