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命天涯十五载 难逃法网终受刑
□程晓琴周国庆
本报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过去了15年,他还是选择了投案自首。日前,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发生在十五年前的抢劫案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宿松县人民法院6月底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高志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1995年12月14日晚8时许,被告人高志新伙同杨水保、黄斌、杨建兵、朱金林(均已判刑)等人乘高志新家的船来到宿松县复兴镇江洲村南面的长江叉江口,持菜刀、木棍等工具登上在此避风的江西省新建县城西农场运输队李文汉开的货船,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抢走现金1420元及煤气炉、手表、衣服等物品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被告人高志新一直四处躲藏,白天茶饭不思,夜晚辗转难眠,由于不能以真实身份找工作,以致生活落魄。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以及自身强大的负罪感和心理压力下,十五年后,被告人高志新终于幡然醒悟,选择了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庭上,被告人高志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罪,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判决后,高志新没有提出上诉。目前,判决书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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