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万赔偿款惹得亲人对簿公堂多元化解终按法定继承顺序合理分配
本报讯(李赈 徐敏 周国庆)7月19日,潜山市人民法院黄柏法庭成功调结了一起特殊的财产纠纷案件,因为涉案财产是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赔偿款,而对簿公堂的原被告双方却是受害人的父母和妻女,逝者生前最挂念的至亲。
2018年10月,宋某涛因交通事故过逝,包括其父亲、母亲、妻子、女儿在内的近亲属共计获赔82万元。上述赔偿款履行完毕后,由其父亲宋某贵交由女儿宋某星保管。妻子刘某与宋某涛父母就赔偿款分配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7月19日开庭当日,原被告双方及其他亲属、所在村的干部、邻居来到法庭。白发鬓鬓的老人是受害人年迈的父亲,牙牙学语的婴儿是受害人刚满周岁的孩子。考虑到该案系家庭内部纠纷、双方当事人尚未完全走出亲人离世的悲痛,直接开庭极易引发当事人情绪失控,承办人、黄柏法庭副庭长决定邀请村干部和左邻右舍共同参与案件调解。调解的过程并不顺利,悲痛的情绪和针锋相对的氛围让调解过程一度中断,如何让双方看到彼此的诚意成为调解能否成功的关键。
时至中午,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都是从村里赶来,交通不便,决定利用午休时间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案件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律适用也已经解答到位,明理则需要着重从血缘亲情和伦理道德入手。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村干部和邻居们能够更加理性的看待事实,承办法官决定转变调解思路,利用村干部和邻居们用当事人更愿意接受的话语阐明利害关系。村干部和邻居们站在有益于家庭和睦和当事人自身角度,引导双方正确面对问题,为解决问题出点子、想办法、提建议。
第二轮调解从下午1点多持续到5点,双方最终同意参照法定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的顺序合理分配,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就近提取了赔偿款当场履行完毕。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单位,家庭的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正因为“家和万事兴”是中国家庭普遍认同的理念,“解铃还须系铃人”更适应化解家事纠纷。潜山法院黄柏法庭在受理家事纠纷时,适时邀请当地村委会、人民陪审员等基层力量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努力构建多元化解家事纠纷模式,力争让矛盾不出村,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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