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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施工者为何受伤?

安庆晚报 2010-09-20 00:29 大字

[摘要]公安部门督查还原事情真相

 

 

晚报记者

 

杨宏伟

9月16日,潜山县一位姓李的居民给本报热线来电,称在天柱山旅游度假区风情大道施工工地上,有一中年妇女阻碍施工人员施工,并与处警民警发生冲突,该妇女手臂左肱骨下段发生螺旋粉碎性骨折,住进了医院。希望记者前去调查,查明事情真相。

9月17日中午,记者在潜山县中医院见到了今年42岁的伤者李某。李某告诉记者,她和丈夫在9月10日送女儿到上海读大学,三天后返回家时,发现离自己居住的房屋屋脚一米多远处,突然被人挖了一条深约2米的排水沟。“该排水沟的开挖对我家的房屋造成了威胁,更让我不能容忍的是,在开挖排水沟之前,没有任何人告诉我。”

李某说:“次日上午7时30分左右,我看到施工人员开着挖掘机继续施工,就上前阻止。没过多长时间,城关派出所民警也赶至现场,对我实施强制传唤,在带我离开现场时,一民警将我的左手臂给扭骨折。”

事情真的像李某所说的那样吗?记者随后来到潜山县公安局。处理该案件的县局治安大队储警官详细向记者介绍了事发经过:9月14日8时20分,潜山县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在天柱山旅游度假区风情大道施工工地,有一名姓李的当地妇女正站在施工的挖掘机上,阻止施工。接警后,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万小萌等人立即赶到现场。到现场后,发现李某正站在一台挖掘机上,手挥铁锹,李某称度假区修建排水管道影响其家房屋。处警民警和度假区工作人员等随李某前往其住宅查看,发现排水管道与其住宅距离有数米远,度假区工作人员当时答复,如施工对其住宅有损坏影响,可进行赔偿,并在以后施工时采用人工挖掘。李某对此答复不满意,又回到施工现场,站到挖掘机上阻止施工。万小萌等民警好言相劝,可李某并不“领情”,从挖掘机上下来后,挥动铁锹,并从地上抓起泥巴砸万小萌等处警人员。处警民警见此,口头传唤李某到派出所,李某非但不接受,反而辱骂民警,并挥舞铁锹对民警进行威胁,现场民警遂决定对其实施强制传唤,徒手将李某拉到警车上,传唤到城关派出所。到达派出所后发现李某左手臂肿了,随即打了“120”送往潜山县中医院。

在潜山县公安局警务督查大队,汪大队长对记者说:“接到李某家属的投诉后,潜山县公安局十分重视,派出警务督查人员对该事件做了调查。经初步调查,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口头传唤李某被其无正当理由拒绝后,为控制现场事态,阻止其继续实施违法行为,随即对李某实施强制传唤,李某极其不配合,为约束其行为,并顺利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处警人员强行将其带上警车。在此过程中,处警人员为控制住李某,抓住李某的手臂将其带上警车,李某极力反抗,在双方扭扯过程中其左手臂受伤。经调查,城关派出所民警处警及处置过程中程序合法,行为适当。在对李某实施传唤时,未发现民警对李某有过激行为。对于李某的受伤我们将给予积极治疗,对其阻碍施工的违法行为也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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