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违法掉头底气何来?
□ 安庆晚报记者 程呈
5月3日,在开发区湖心北路某单位就职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菱湖北路与同兴街三岔路口处设置的“禁止掉头”和“禁止左转弯”的交通标志牌形同虚设,很多车主“无视”交通标志,在此处随意掉头、左转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驾驶员“漠视”交通标志频频违规
“我就在附近上班,每天往返这里好几次,经常看到由东往西行驶的车辆在这个路口违法掉头,还见过车辆从同兴街开出来,直接在这个路口左转弯进入菱湖北路。”
张先生向记者提出疑问,路口明明立着“禁止掉头”和“禁止左转弯”的交通标志牌,为什么这些车主却视而不见、频频违规呢?
半小时7辆车随意掉头左转弯
5月4日下午2点左右,记者来到张先生所说的路口看到,这是一个T字形路口,由东往西方向有禁止左转掉头的标志,在同兴街口也竖着一块禁止左转弯的指示牌,两块标志牌甚是显眼。
记者在此处观察发现,近半个小时内,就有7辆机动车在此违法掉头和左转弯,由于正值上班高峰,车流量较大,技术好的司机很快就能完成掉头或左转弯,技术欠缺的则容易将车“横”在马路中央,造成一时道路拥堵。
系监控盲区给驾驶员“钻了空子”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负责管理该路段的安庆交警支队四大队,女子中队方队长告诉记者,根据交通指示牌规定,从菱湖北路自西向东允许掉头及左转,但自东向西禁止左转掉头,从同兴街驶入菱湖北路禁止左转。
“但由于该路口附近暂时没有监控,属于监控盲区,所以导致一些不自觉的驾驶员频频违法。”方队长坦言。
方队长表示,该路口画有斑马线,加上与同兴街相接,车流量还是相当大的,所以交警部门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掉头,若机动车随意掉头会占用对向车道,妨碍直行车辆正常行驶,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易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由东往西行驶的机动车若想掉头,可以往前再行驶几百米,在大湖王朝小区门口掉头,这样就不违反交通规定了。”
交警部门:下一步计划安装监控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根据规定,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公安交警部门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计划在此处安装监控,并要求辖区交警进一步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现场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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