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锡封”采砂船只 汛期禁止河道采砂
采砂船只停靠在岸边
本报消息记者任祥斌报道5月5日下午,怀宁县腊树镇高岭采砂场的采砂船只集中停靠在长河岸边,该县采砂管理人员对其动力设备和采砂机具进行“锡封”处理。
近日,怀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告,为确保河道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全县河道禁止采砂(含吸砂、挖砂等)。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汛期禁采工作的领导,做好禁采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禁采落到实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禁采措施,确保汛期禁采效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禁采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配合维护水上社会治安,支持禁采执法管理工作,并配合水利部门对违规运砂车辆予以扣留、查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禁采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禁采工作中违法违纪和玩忽职守人员予以查处;宣传部门要对各部门、各乡镇禁采执法情况予以新闻监督。
5月5日,怀宁县河道采砂管理站站长程志宏告诉记者,通告规定5月1日前,所有采砂业主必须将采砂船只集中停靠,动力设备和采砂机具一律撤离采砂河段,并对采砂区域进行平整,恢复河道原貌。采砂管理人员在实施此项工作过程中欣喜地发现,各采砂场积极配合,服从管理,没有发生抵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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