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高价”电费 业主遭殴打
2月15日上午,家住怀宁县高河镇“和谐家园”小区的居民黄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由于未缴纳不合理的“高价”电费,物业公司不但强行断了我家车库用电,还对我和家人大打出手。
安庆晚报记者
汪秀兵
黄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怀宁县居民用电每度电费不超过0.6元,其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却要收取他家车库用电每度0.75元。今年1月中旬,他为此找过物业公司,可物业公司负责人不仅没有作出解释,还强行断了他家车库用电,并卸掉了电表。
“1月30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孙某来到我家,与我儿子进行协商。”黄先生说:“双方协商,修好电表后,能正常使用,我家就交纳每度0.75元的电费。”
黄先生说,后来,他发现这只电表是坏的,便找到孙某,孙某也为他换了一只电表。“可在试用时,我发现这只电表一夜竟‘跑\’了16度电,属不正常。为此,我没有缴纳电费,物业公司随之将我家车库停了电。”
“由于一直未缴纳拖欠的电费,2月7日中午12时许,孙某带着一些人来到我开的小店内,对我进行辱骂和殴打,并毁坏了店内一些物品。”黄先生说,他的头部不仅被这伙人用砖块砸破,他的孩子和妻子也遭到这伙人的打骂。
“高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黄先生说,他目前还在怀宁县医院住院治疗,可打人者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接到黄先生的反映后,记者来到怀宁县高河镇“和谐家园”小区,看到黄先生家车库的电仍然是断的,电表箱明显被人撬开过的痕迹。在小区物业办公室,记者没能找到孙某。
在怀宁县医院,记者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黄先生,他的头部被包扎着。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孙某。孙某告诉记者,供电部门为小区车库安装了一只总表,开发商为小区每个车库安装了一只分表。物业公司以总表度数,如数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我们按照实际用电度数,再分摊到各个分表上,这才出现每度0.75元的电费情况。”
孙某说,由于黄先生没有交纳车库电费,因此他们就断了他家车库用电,也卸掉了他家车库的电表,后又装上。对于黄先生反映被打一事,孙某说:“公安部门已经介入此事。另外,这次纠纷中,我们的人也受了伤。”
怀宁县公安局高河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接到报警后,就及时赶到现场。“这起案件目前正在调查和处理之中。”
业主未缴纳电费,物业公司有权“断电”吗?安徽安联律师事务所郑柏星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的提供者,仅能接受供电单位的委托,代收电费,无权停止对业主供电。“如果物业公司强行断电,造成业主无法正常生活和经营,则侵犯了业主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若造成损失或者对日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业主有权要求赔偿。”
新闻推荐
玉森
怀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