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调查·如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设美好乡村
李治国
开展美好乡村建设要以农民为主体,这句话勿庸置疑。但在各地,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得如何存在不小差异。据笔者调查,有的地方甚至存在镇村包办、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的情形。其原因有多方面:一是没有宣传发动好,仅仅把美好乡村建设当作上级下达的任务来完成,没有把建设美好乡村的目的、意义以及如何建设向农民宣传清楚;二是不少农民缺失共建共享意识,偏“分享”而轻“共建”,以为美好乡村建设是国家要搞,钱当然由国家来出;三是美好乡村建设的时限紧、考核验收标准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镇村干部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虽然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实践证明,只要方法得当,农民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就能得到充分发挥。
从调查情况分析,可以认为至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坚持从下到上的原则,让农民从一开始就参与到其中,自己设计家园,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民的意愿。这样做有利于增加农民对建设美好乡村的认同感和参与感。二是在建设之初,要农民选出一个代表性强的村民理事会,全程参与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一个好的村民理事会能有效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在政府、村委会与村民之间形成一个缓冲地带。清河乡金桥村由于选出了一批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村民担任理事会成员,充分发挥了带动带头作用,从一开始就营造出良好的建设氛围,带动了其他农民投身美好乡村建设的热潮。三是在建设过程中,要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大家的事情商量办”的原则,遇到难题多开会,多倾听农民的意见。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情不妨稍放一放,先易后难。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充分发挥出来的,随着美好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民看到了美好、得到了实惠,自然而然就会积极起来、主动起来。公岭镇三铺村就是在建设中逐步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中心村的整体环境改善了,农民也就自觉的把庭院收拾干净,融入到整体美好环境中来。一旦形成了这种自觉,农民的整体素质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反过来更加促进美好乡村建设。
(作者单位:怀宁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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