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记者 朱胜利)5月11日,省纪委通报地方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如下:
怀宁县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原党组书记吴自海在个人事项报告中瞒报个人住房等问题。经查,2014年3月,吴自海在个人事项报告中瞒报房改房和集资合作建房各一套,并在全省开展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期间,不能按时补缴回购违规房屋差价款。2015年1月16日,怀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吴自海党内警告处分。
淮南市潘集区祁集中心学校组织教师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3年3月16日、17日,祁集中心学校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65名教师到杭州旅游,并用公款支出29854元。 2015年1月26日,潘集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该校党总支书记、校长赵于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旅游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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