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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被撞,能否索赔车辆贬值费

安徽法制报 2014-03-26 20:58 大字

本报讯 上路才两个多月的新车被追了尾,虽然经过修理,从外观上与原来无异,但心理上的阴影始终无法抹去。距离车祸发生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但安庆市怀宁县的丁先生一直在纠结,能否向车主索赔车辆贬值费?为此, 3月19日,他打进了本报热线诉说自己的烦恼。

今年1月31日,是大年初一,丁先生开着自己新买的北京现代IX35,准备去拜访亲友。当天,天空中飘着细雨,丁先生就保持着较慢的车速。突然之间,只听见“砰”的一声,丁先生立马反应过来车子被撞了,他赶紧下车查看,只见后面一辆宝马车与自己的爱车来了个“亲密接触”。随后,双方报了警,经交警认定,事故原因是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车速过快导致追尾,宝马车主为全责。丁先生将爱车送到修理店维修,不久车辆修理好了,花去修车费近7000元。车辆从外观上看不出和以前有什么区别,但丁先生心里一直不是滋味,购车款可是自己辛苦多年积攒下来的,而且事发时行驶公里数只有1800公里。“经此一折腾,我的车辆发生贬值了,谁能为我的损失买单?”丁先生觉得自己很是委屈。

遭遇过交通事故的新车,其交易价格是不是发生了贬值?记者咨询了一位经营二手车的赵师傅。赵师傅表示,在收购二手车时,如果发现车辆有被撞过的痕迹,特别是被严重撞击过,肯定会降低车的收购价格。假如一辆值20万元的车,如果一扇车门换过,价格至少要下降3000元至5000元。

那么,无责车主丁先生的索赔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记者又致电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还没有这个险种。”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无事故方的此类请求不予理赔。

不过,在外省,车主成功索赔车辆贬值费已有先例。 2011年,天津车主刘某将事故中的有责一方告上法庭,索要车辆贬值费。最终,法院支持了他的请求,判令对方赔偿他10700元的车辆贬值费。在此,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姚玮耀律师建议丁先生,虽然目前法律上对于“车辆贬值费”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丁先生可以向法院主张,并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由法院裁决。

(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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