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走耕牛又盗电器一盗贼依法被判刑
本报讯(小友
婷婷
记者
周国庆)一天之内窜入两个村庄盗走村民两头耕牛,并在随后的一天内又实施入户盗窃。10月15日,经怀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犯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年仅20岁的徐某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其仍不知悔改,2013年6月10日上午,窜至怀宁县高河镇某村一空地上,发现一头黄牛拴在该空地的一个树桩上。徐某环顾四周发现没人,便将牛绳解开后将牛牵走。随后,徐某又来到另一村庄的一个池塘边,发现有一头耕牛被系在一根钢筋上,又将该头耕牛牵走。次日晚上,徐某又窜至该县茶岭镇被害人张某家门口,踹门进入屋内,将冰箱、取暖器、电饭煲、电视机、电动车等电器设备盗窃一空。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23420元。案发后,被告人徐某主动投案,积极退还被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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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方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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