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因琐事起纠纷 一人不幸身亡
本报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怀宁县的一对邻居,因琐事大打出手,结果闹出了人命。记者21日从怀宁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提起公诉。
陈某与小曾(化名)都是该县凉亭乡村民,两家的农田连在一起,平日里两家关系还算不错。6月17日下午,陈某来到自家麦田锄草,小曾正好也经过此地,两人因琐事发生了争吵。争执中,小曾用手中的锄头磕向陈某,正好磕到其肩部。陈某随即也用锄头朝小曾头部“挖”了一下,致使小曾头部受伤并倒地不起。随后,双方家人赶来,将二人拉回了家。回到家后,小曾感觉喘不过气来,之后还出现了意识模糊,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介绍,案发后陈某的家人就民事部分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家人的谅解。
周小友 黄男荣 本报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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