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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运动伤害就此止步

安庆晚报 2012-05-25 20:14 大字

[摘要]路言

 

5月5日,怀宁县凉亭乡村民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称其儿子程某在参加怀宁县秀山中学召开的运动会田径比赛800米长跑项目中,因天气太热,突发心脏性猝死。5月12日,程先生再次致电本报热线,称经过连日来的多番协调,5月8日,双方最终就儿子程某的死亡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校方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24万元。(《安庆晚报》5月17日)

学生参加校运动会不幸猝死是一种典型的运动伤害。它虽然只是极端的罕见事例,而且事件后续的矛盾也已解决,但反思却不能随之结束,某种程度上却是刚开始。如果没有对事件的反思,逝者的生命只会白白逝去,反思是为了警醒,是为了杜绝下次不幸的发生。

要做到清醒地反思,首先得弄清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笔者分析,一般来说大致有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参赛运动员的体质,二是天气因素,三是运动强度。运动伤害不是某个单方面因素所致的,往往是由综合性的因素引起。由此为保证运动会安全,不妨采取事先排除法,即体质不好的学生不要求参赛,天气不好可推迟比赛时间,即使不便推迟,也要视天气等客观因素,适当地减少或降低运动强度。毕竟学校不同于专门的体育竞技单位,学生也有异于专业运动员,开展校运动会的目的不在于班级与个人争夺名次,而主要在于提高学生体育锻炼意识,以增强体质。有此目的即可,在这里目的重于过程,不必过分强调名次,更不必不切实际地要求参赛学生向更高更强目标冲刺。一句话:因地因时制宜,视客观情况而定,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校运动会才能开得热烈、喜庆、成功。当然在此之外,专业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到场守候也是必不可少的,以便突发情况之下采取安全有效的急救。

逝者已逝,哀伤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化与忘却。但不能忘却的是责任,是我们的教育工作者所肩负的安全地培养下一代的责任。孩子维系着家庭的希望,承载着未来的梦想,只有牢记责任与教训,将安全放在首位,才对得起逝去的生命,也才能有效防止运动伤害,让运动伤害就此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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