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熏蚊香,人感到头晕喉痛

安庆晚报 2010-08-10 00:47 大字

[摘要]工商部门:街边地摊、农贸批发市场的蚊香慎购

 

 

见习记者

 

余菲菲

近日,家住怀宁县石牌镇的何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她买的几盒蚊香每次使用后都让她感觉非常的不舒服。她怀疑蚊香有质量问题,对人体有害。

何女士告诉记者:“使用这种蚊香后,晚上蚊子没熏走,人早上起来却感到头晕、咽喉痛。”在何女士家中,记者见到了这种蚊香。记者发现,蚊香的包装没有全封闭,而且包装上没有合格证、生产日期,也没有相关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执行标准、成分含量以及毒性等标识。据何女士介绍,这盒蚊香是她在菜市场的一个地摊上以2元一盒的价格买的。

为此,记者咨询了市质监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挑选合格蚊香首先要看包装盒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成分、执行标准、农药登记证等;其次是看外观,以盘式蚊香为例,表面粗糙不平,表明质量不好。对于电蚊香片和液体蚊香,其塑料件不应有明显的翘曲变形、裂纹、划痕、毛刺等,各紧固件不得松动;三是看生产日期。日期越近,驱蚊效果越好。

该工作人员还说,蚊香的主要驱蚊成分为菊酯类,它是国家允许使用的一种低毒高效杀虫剂,在合理的比例内,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随后,记者又将此事反映到了石牌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会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提醒消费者,“三无”蚊香质量很难保证,长期使用有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消费者购买驱蚊产品时,要看清厂名厂址、成分含量、农药登记号、生产批准文号等信息是否齐全。千万不要买街边地摊、农贸批发市场的蚊香,最好到正规大型商场、超市购买,并选购标识齐全的产品。如发现销售“三无”商品的商家,应及时拨打12315举报。

新闻推荐

小小蚊香 引燃房屋

 

马顾荣

 

卢向波本报讯

 

8月29日凌晨,怀宁县马庙镇路井村查嘴组一位81岁独居老大爷点蚊香后不慎引发大火,幸得村民救助,老大爷从火场逃生。怀宁消防大队...

怀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怀宁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